泛华网滾动新闻

2013年7月3日星期三

要求释放丹增德莱仁波切的请愿书/格桑多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吾等乃藏民信众尊崇的西藏高僧丹增德莱仁波切在世界各地的亲授弟子,在此,我们强烈要求释放我们无罪的师傅丹增德莱仁波切!师傅曾被四川省甘孜州 当局以“四川成都天府广场爆炸案嫌疑”为名,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七日被捕,于当年十二月二日被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开庭审判,以“爆炸案和颠覆国 家罪”,判处丹增德莱仁波切的弟子洛桑顿珠死刑,并当即执行;判处丹增德勒仁波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 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一律要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法律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但丹增德莱仁波切的案例非但没有获得任何 辩护,愿为丹增德勒仁波切的案件进行司法援助的中国司法界律师和学者的 建议,也遭到四川高法和甘孜州当局的一口回绝。

    要求释放丹增德莱仁波切的请愿书/格桑多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上师的亲属与弟子们虽曾向四川省高法提出上诉,但却遭到四川高法回绝。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六日,按甘孜州 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对洛桑顿珠立即执行死刑,仁波切被关进监牢。根据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当局虽然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将仁波切的刑期由死缓改为无 期,但十一年多的含冤牢狱生活,使仁波切的身心均遭受严重摧残,有关当局对仁波切所持的一贯强硬态度没有任何改观和转变。
   
    更令人悲愤的是,中国宪法和刑法虽然明文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对任何人预先确定其有罪。”但当时仁波切的案件还没有经过法庭审批,甘孜州 却已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揭批阿昂扎西的分裂活动”(阿昂扎西为仁波切的俗名)的政治运动,由此我们足以认定当时法庭早已裁定了之后的宣判结果。
   
    自从上师被判入狱后,经家人和亲属、以及仁波切弟子极力争取,当局曾先后允许亲属及弟子共探监六次,近期,也就是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仁波切的 两位亲戚获准前往四川省省府成都附近的监狱拜望仁波切,当时他俩与大师见面谈话近半小时,最后仁波切交给他俩一封信,并再三叮咛要他们拿着这封信到各地上 访。但看守发现这封信后遭强行没收,以至仁波切的亲戚与看守间发生激烈的口角争执。当时监狱主管到现场,并向他俩保证说,今后会将这封信交还给他们,当时 亲戚朋友想要力争要回那封信的希望落空,至今他们对此没有过任何正面的回应。
   
    仁波切曾对前来探监的人说:“我没有做过任何违背中国宪法和法律的事,若你们有机会就向上级告发。同样若徒弟们在上告途中遇到经济上的困难,即使 被迫无奈需要到各处乞讨,我也不会有丝毫羞愧感!”还有一次,仁波切这样告诉家人:“我没有任何罪,我在监狱内曾向十八个有关部门写了控告信,但他们却对 此不管不问,(这些上诉)犹如石沉大海。最后我实在没办法,就告诉他们,若再不向上级禀报这事,从现在起我就不接受医治,并由此举行绝食抗议。当时他们虽 曾答应我的要求,可至今没有任何回音,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请你们想方设法将我的事上告于中央政府。”
   
    丹增德莱大师如此信任中央政府,信任各级领导能够洗清他的冤案,藏区广大的信徒也希望中央和各级领导能够重视这一冤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 一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权利对国家干部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 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因此,我们认为甘孜州有关当局对仁波切的判决违反了上述宪法及法律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的内容,要求重新审判该案,并无罪释放仁波 切。这既是藏区广大信众的真实愿望,也是我们这些在海外的、仁波切的弟子们的忠实期望!吾等认为这既对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公正,对国家创造和谐社会 有百利而无一害,符合中国宪法实现民族团结之精神。大师在藏区威望很高,师傅曾深入藏区农村与牧场讲经传法,从事众多慈善事业,如创办孤儿院,扶助孤寡老 人,修路建桥,保护生态环境,教育百姓戒烟戒赌不杀生等,因此不少人戒掉了恶习,重获新生的信徒甚至把师傅视为自己的再生父母。大师的生活清贫,当地百姓 慷慨的供养大多都用在了慈善事业上。早在九七年就有几万多位社会各界的工 人和农民在担保书上签字或按手印,担保师傅没做过任何违背中国法纪和所谓的分裂国家之事,现在还有大量信徒和有关人士殷殷期盼大师能早日沉冤得雪。倘若广 大人民群众再对政府失去信任,此事必会导致更多群众走上反抗政府的道路。同样更多人会遭到抓捕和关监,吾等已接受了这一恶性循环般的教训,此种种早该引起 上级有关部门的深刻反省。
   
    现仁波切身患风湿性心脏病,并时常莫名昏厥,另外大师自己和当局公安都承认“仁波切确有病在身,两条腿也不好使。”仁波切现满六十四左右年事已 高,根据中国宪法原判无期徒刑和死缓两年后改判为无期徒刑。但从师傅服刑至今已满七年余,身患多种严重的慢性疾病,有关法律也规定“长期医治无效的可准予 保外就医”,若政府实在不能重新审理此案,也基于对师傅的人道考量,允许大师保外就医,这是做为丹增德莱仁波切师徒的我们现在唯一的期望,希望能够引起你 们高度的重视!
   
    谨盼!
    要求释放丹增德莱仁波切的请愿书/格桑多杰

     备注——佛法格西洛桑云丹(现在印度哲蚌寺果芒扎仓学法)为仁波切亲授弟子印度代表。
   
    格桑多杰(现居法国,为仁波切亲授弟子欧洲代表)。丹增欧珠(现居美国, 仁波切亲授弟子北美代表)。我们在此代表佛法上师丹增德莱仁波切在世界各地的所有师姐弟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日发表此文,并已将上诉信发送到中国中央政府和有关部门。 [博讯来稿]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全部目录